在近3年PPP市場的盛況中,地方國企與央企、民營企業一起構成我國社會資本的主力軍。《國辦發〔2015〕42號文》規定,對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的,在其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并明確公告今后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的前提下,可作為社會資本參與當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為地方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股國有企業參與當地PPP項目消除了制度性障礙。
龍元明城PPP研究中心和明樹數據跟蹤統計了2014年以來地方國企參與中國PPP市場的數據。報告主要就地方國企類社會資本的基本特征、地方國企PPP市場份額的區域變動趨勢、地方國企競爭方式等方面做了深入研究。
研究發現,地方國企通過跨層級投資和跨區域投資等多種路徑突破其參與當地PPP項目的限制。截至2017年11月底,其中標個數已經達到1428個,占市場總成交個數的25.34%,中標規模累計達21617.11億元,占市場總規模的26%。無論以成交規模占比或是以成交項目個數占比作為分析指標,地方國企在PPP領域中的市場份額均呈現上升趨勢。
①地方國企類社會資本的基本特征
報告從注冊地區域、上市與否、行業背景三個角度對參與PPP項目的地方國企的基本情況進行了統計和分析。
②地方國企PPP市場份額的區域變動趨勢
從地域范圍來講,通過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地方國企PPP項目市場份額進行研究統計,發現,自2015年12月份以來,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地方國企中標項目個數及規模占比均有所上升。報告從項目規模、區域、行業、項目層級、項目付費類型、期限、項目執行效率、項目聯合體情況以及報價偏好等角度深入分析了地方國企所成交的PPP項目的基本特征。
③地方國企的競爭方式探討
與央企和民營企業相比,地方國企在PPP業務拓展過程中存在一些值得探討的趨向。
1)跨區域競爭能力兩極分化嚴重;
2)地方國企依托上級股東增資增加投資能力;
3)偏好政府付費和弱運營的項目。
綜上,明樹數據基于調查結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議:建立地方國企和地方政府之間明確的合作和風險邊界;防范地方國企參與PPP項目的財務風險;加強地方國企在PPP項目中的中長期運營維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