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文化和旅游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就前幾天出臺的《關于促進旅游演藝發展的指導意見》進行政策解讀,文旅部政策法規司副巡視員周久財表示,《指導意見》明確將推進旅游演藝的轉型升級作為首要任務。鼓勵發展中小型、主題性、特色類、定制類旅游演藝項目。支持條件成熟的旅游演藝項目向藝術教育、文創設計、展覽展示、餐飲住宿、休閑娛樂等綜合配套業態轉型。
根據相關數據統計,過去的五年是我國旅游演藝的快速發展期。從2013年到2017年,我國旅游演藝節目臺數從187臺增加到268臺,增長了43%;旅游演藝場次從53336場增加到85753場,增長了61%;旅游演藝觀眾人次從2789萬人次增加到6821萬人次,增長了145%;旅游演藝票房收入從22.6億元增長到51.5億元,增長了128%。
周有財指出,旅游演藝盡管發展了很多年,但是在當前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背景下有著特殊的意義,而且相比巨大的市場潛力,它的發展空間還非常大,所以說在《指導意見》當中也明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比如,在財稅政策方面,提出支持在旅游演藝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旅游演藝企業經認定后可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依法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在投融資政策方面,提出積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旅游演藝項目;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旅游演藝產品版權質押融資業務,探索開展旅游演藝項目收益權質押融資業務;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針對旅游演藝項目的保險業務。在土地政策方面,我們提出鼓勵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為旅游演藝項目提供用地保障;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市場主體利用舊廠房、倉庫提供旅游演藝服務的,可執行在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這一系列政策都是新的政策,以往國家出臺的促進文化和旅游發展的政策依然有效,繼續使用。”
一、首個促進旅游演藝發展的文件
正式出臺
3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關于促進旅游演藝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著眼于推進旅游演藝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立足于旅游演藝作為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對旅游演藝這一業態的科學發展做出了全面系統的引導和規劃。《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旅游演藝市場繁榮有序,發展布局更為優化,涌現一批有示范價值的旅游演藝品牌,形成一批運營規范、信譽度高、競爭力強的經營主體。旅游演藝產業鏈更加完善,管理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在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顯,對相關產業行業的綜合帶動作用持續發揮。
二、《意見》對旅游演藝發展產生
重要的積極影響
旅游演藝是近年來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典型業態之一,在當前更有著特殊的意義。據有關研究統計,過去的五年是我國旅游演藝的快速發展期。從2013年到2017年,我國旅游演藝節目臺數從187臺增加到268臺,增長了43%;旅游演藝場次從53336場增加到85753場,增長了61%;旅游演藝觀眾人次從2789萬人次增加到6821萬人次,增長了145%;旅游演藝票房收入從22.6億元增長到51.5億元,增長了128%。
但也要看到,與我國豐富的文化資源相比,旅游演藝的種類還不夠多;與蓬勃發展的文化和旅游產業相比,旅游演藝的潛力還需進一步挖掘;與日益提升的文化和旅游消費需求相比,旅游演藝水平還需要不斷提高。為此,《意見》著重從四個方面加以引導和規范。
一是將推進旅游演藝的轉型升級作為首要任務。在堅持正確方向的前提下,《意見》強調要提升創作生產水平、推進業態模式創新、壯大演藝經營主體,并明確了一系列的政策方向。如,強調要牢固樹立精品意識,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旅游演藝作品;鼓勵發展中小型、主題性、特色類、定制類旅游演藝項目;支持條件成熟的旅游演藝項目向藝術教育、文創設計、展覽展示、餐飲住宿、休閑娛樂等綜合配套業態轉型;支持各類文藝院團、演出制作機構與演出中介機構、演出場所等以多種形式參與旅游演藝項目。
二是緊緊圍繞國家戰略明確發展重點。隨著大眾旅游時代蓬勃興起,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對優質旅游的需求持續增長,推動旅游演藝不斷向專業化、品牌化、規模化方向發展。《意見》明確提出要積極開展惠民服務、深化跨國跨境合作。如,鼓勵各地采購民營經營主體制作的優秀劇目,納入有關藝術節、市民文化節、公共文化服務產品采購會、公共文化配送菜單;優先推動國家邊境旅游試驗區和邊境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單位打造跨境旅游演藝節目;將列入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的項目納入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重點項目。
三是把規范有序作為發展旅游演藝的重要基礎。《意見》強調要加強節目內容審核、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并有針對性地明確了政策界限。如,建立健全對旅游演藝節目內容意識形態審核的工作機制,嚴把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民族和宗教題材等方面的內容審核關;及時關注社會關注度高、票務供需緊張的旅游演出,依法查處捂票囤票倒票、炒作票價、虛假宣傳等問題;在文物博物館單位內或周邊范圍舉辦旅游演藝活動的,應提前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和應急處置等措施。
四是提出一批支持旅游演藝發展的政策措施。《意見》提出,積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旅游演藝項目;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旅游演藝企業經認定后可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依法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鼓勵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為旅游演藝項目提供用地保障。
三、當前把發展旅游演藝作為文化
和旅游工作的重要內容
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旅游演藝發展的指導意見》,文化和旅游部相關司局按職責進行了分工,文化和旅游部將對本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監督。我們也要求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把發展旅游演藝作為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重要工作內容,落實用好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各種困難問題。各省(區、市)也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促進旅游演藝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我們也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經營主體抓住大眾旅游時代到來和文旅融合發展的契機,積極參與到旅游演藝發展的大潮中來,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