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背景】
近年來,江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大投入、增加供給、改革創新、攻堅克難,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當前養老服務還存在設施供給不平衡、護理能力相對薄弱、社會化發展不充分、保障水平偏低、農村養老服務短板相對突出等一些難點、痛點、堵點,需要下大力氣加以解決。
【主要目標】
為全面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國康養高地,近日,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到2021年,新增有效床位供給5萬張以上、居家養老服務設施10000個、社區嵌入式養老院1200個,特困失能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100%,護理型床位占比超過30%,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社會力量運營的養老床位占比超過50%。
【重點任務】
主要開展八大專項行動,解決八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擴面增效行動,解決“就近就便”問題。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建政策;深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大力發展嵌入式、連鎖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二是開展公辦養老院轉型升級行動,解決“兜底養老”問題。突出公辦養老院公益屬性,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對象提供無償或低償服務;增強護理能力,推行城鄉特困失能人員在縣級福利院集中供養;實施公建民營,鼓勵將公辦養老院或院內部分服務設施交由有條件的社會力量運營;優化建設布局,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供養人數較少的的敬老院,結合實際進行改建、重建或轉型。三是開展養老服務社會化改革行動,解決“多元供給”問題。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實行備案管理;推動戰略合作,支持養老服務與金融機構、知名企業開展戰略合作,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四是開展農村養老服務補短板行動,解決“服務空白”問題。健全農村基本養老服務網絡,推廣“黨建+頤養之家”建設經驗。開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臺賬和探視巡訪制度。五是開展多方聯動能力提升行動,解決“齊抓共管”問題。盤活閑置公共資源,整合、盤活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閑置廠房、學校、醫院、賓館等設施優先用于養老服務;防范行業管理風險,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六是開展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動,解決“發展瓶頸”問題。強化人才支撐,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激勵保障政策;加大財稅支持,各級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養老服務發展;落實財政獎補、稅費減免和優惠政策;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土地供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納入年度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促進醫養結合,編制區域衛生規劃腰圍養老院舉辦或內設醫療機構預留空間。七是開展技術服務能力提升行動,解決“服務效能”問題。開展標準化創建,成立省養老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展智慧養老,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廣志愿服務“時間銀行”模式。八是開展養老消費能力提升行動,解決“潛力不足”問題。優化老年人補貼制度,落實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和特困失能人員護理費,探索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政策亮點】
1.突出公益屬性,大力發展公辦養老事業。一是始終堅持公益屬性。充分發揮公辦養老院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二是落實特困人員照護經費。按照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3倍落實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特別是對城鄉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員按照城市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落實生活費,且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20%(約1200元、300元)落實照料護理經費。三是實施城鄉特困失能人員集中照護。研究制定特困失能人員照料護理服務政策,將農村特困失能人員納入縣級福利院集中照護,到2021年,集中照護率達到100%。四是實施農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統籌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各級福彩公益金,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和重建,對服務功能較弱、供養人數較少的敬老院進行改造提升。五是積極穩妥推進公辦養老院改革。鼓勵具備條件和經驗的養老服務機構或企業運營管理公辦養老院,對實施公建民營的養老院,重點做好統一社會老年人和托底老年人基本服務標準。
2.夯實基礎地位,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圍繞構建“設施完備、供給多元、管理規范、方便可及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到2021年建設10000個居家養老設施。一是增加設施供給,持續落實新建住宅小區和老舊城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政策,增加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分年度建設一批社區嵌入式養老院,打造一批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綜合體,增加一批居家養老服務站點。二是提高綜合管理服務水平,指導試點地區深入推進中央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總結推廣一批居家養老綜合管理、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經驗;總結有關經驗做法,擴大“時間銀行”為老志愿服務范圍。三是拓展服務內涵,進一步細化落實稅費減免、水電氣價格優惠、醫養結合、財政獎補、人才培養等扶持政策,引進和培育一批連鎖化、品牌化優質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加快發展社區日間照料、康復護理、老年教育等服務,積極拓展助醫、助浴等上門服務和家庭喘息服務;支持和鼓勵各地財政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
3.適應社會需求,大力發展民辦養老產業。一是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我們將編制養老服務項目籌建指南,指導民辦養老院籌建工作;進一步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審批流程,清理養老服務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各項規定;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養老服務設施消防審驗問題。二是積極開展戰略合作。引進一批實力較強的國內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并與之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鼓勵通過PPP、公建民營等模式,將公辦養老服務設施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三是加大財稅支持。落實現有民辦養老院床位建設補貼政策,并推動各級財政建立落實運營補貼制度;落實養老機構稅費減免政策和水電氣價格優惠政策。四是加大金融支持。落實抵押融資貸款有關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發債。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服務企業發放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貼息。五是加強土地保障。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院,符合發展規劃的可按規定申請劃撥供地;對于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可以確定為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4.加快補齊短板,大力發展農村養老服務。一是著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按照“村級主辦、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因地制宜、自主管理、互助服務”的原則,落實“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不搞營利性”要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全面推行“黨建+頤養之家”建設。二是推進農村醫養結合服務。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廣范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綜合醫療護理服務。鼓勵鄉鎮敬老院或互助養老服務設施與衛生服務機構毗鄰建設。三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激勵保障政策和區域性農村養老護理補貼政策。建立養老護理員培訓體系,到2021年實現所有鄉鎮敬老院護理員持證上崗。四是完善關愛服務。針對農村留守老年人和特困分散供養老年人等,以縣為單位建立探視巡訪制度,由鄉鎮黨委統籌指導、村黨組織負責實施,組織黨員干部就近就便、分片包干,開展定期巡訪并建立工作臺賬。五是強化家庭的主體責任。發揮村黨組織在村級事務中的領導作用,通過村規民約,教育引導激勵家庭履行贍養、扶養義務。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人員進行監督、勸導、約束。六是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在村級組織探索開展以“時間銀行”為主要內容的為老志愿服務。七是落實農村養老服務資金保障和項目支持。八是進一步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特別是突出以黨建為引領,將“黨建+農村養老服務”納入市縣鄉三級黨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和村黨組織書記“雙述雙評”內容,強化組織保障。
5.提升服務質量,防范化解各類風險。一是在安全管理方面,實施“養老院消防安全達標工程”,落實養老院主體責任,引導和支持其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治安全隱患,實行標準化管理,著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在防范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方面,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監測預警、部門聯動和數據共享機制,嚴厲防范打擊非法集資行為。三是在規范服務行為方面,深入開展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深入貫徹《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等國家標準,推廣養老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堅決防止“欺老、虐老”行為,及時依法化解養老服務矛盾糾紛。四是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推動建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按規定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引導行業自律管理。
6.發揮特色優勢,努力打造全國康養高地。一是創新實行品牌戰略。大力發展健康養老服務企業,鼓勵連鎖化經營、集團化發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規范、服務標準的龍頭養老服務企業,加快形成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養老服務產業集群。鼓勵金融、互聯網等企業進入養老服務產業,積極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二是創新發展養老新業態。積極推動養老與醫療、體育、旅游等相互融合,重點培育一批健康養老聚集區和連鎖集團,打造全國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基地。目前該省明月山溫湯、廬山西海等一批溫泉旅游、養生養老品牌正在加速形成。我省還將整合、盤活省屬國有培訓療養機構等資源,組建省長天集團,實行集團化專業化運營,發展健康養老產業。三是創新促進醫養結合。支持醫療機構發展養老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的養老機構。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完善醫療康復功能,通過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等資源,建設醫療養老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