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作出的重大決策,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繼續大力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審批時間大幅縮短”。3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印發,全面啟動改革工作。3月28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專題部署改革任務,韓正副總理出席會議并講話,明確“到2019年上半年,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在征求各方意見基礎上,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寫要點的函》和《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要求,組織起草了《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總計6部分23條,全文聚焦改革主題,主要對改革內容、改革目標、改革舉措、組織實施作了細化明確。
解讀一:關于改革內容、主要目標。
《實施方案》立足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確定了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全覆蓋的改革范圍。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主要目標,2019年6月底,初步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到2020年底,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同時強調了哈爾濱新區的改革引領示范作用。
解讀二:“統一審批流程”的具體措施。
一是以“減、并、放、轉、調”為抓手,梳理現有審批事項的申報要求和前置條件。二是突出改革創新的要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和各類審批事項進行全方位、深層次改革,著力細化了聯合審圖、聯合驗收、聯合測繪、區域評估、告知承諾制等創新舉措,努力形成一套符合我省實際、體現我省形象的改革模式。三是突出補齊短板的要求,針對當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多、環節多、要求多、時間長”等問題,提出規范審批事項、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分類制定審批流程、限時辦結等舉措,努力補齊短板,整合審批資源,提高審批效率。
解讀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的具體要求。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復制國家和試點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19年6月底前,省級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市級初步建成覆蓋各部門和市、縣、區各層級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通過統一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電子歸檔,實現審批全過程由各相關部門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的運行模式。
解讀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的具體要求。
突出精簡高效,一是“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項目建設條件。二是“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建立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實現一個窗口對外服務和管理。三是“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每一個審批階段用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請材料完成多項審批。四是“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工作規程和協調督查機制等,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
解讀五:“統一監管方式”的具體要求。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規范市政公用服務。《實施方案》針對工程建設項目中不履行承諾、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明確提出一系列監管舉措。如:建立以差異化分類監管為主要手段,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制定審核、記錄、抽查和懲戒等事中事后監管相關制度。建立申請人、參建主體、中介機構、市政公用服務等單位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定省級程建設項目審批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解讀六:保障改革任務落實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各市(地)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二是加強培訓輔導。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采用集中培訓、網絡培訓和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三是嚴格督導落實。定期通報、上報改革工作情況,加大對有關部門的督導力度,按照要求嚴格落實改革任務目標,工作不力的要嚴肅問責。四是做好宣傳引導。通過宣傳,讓企業和群眾了解各項改革措施,增進社會公眾的了解和支持,為順利推進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