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是新時代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在2016、2017年試點和2018版清單基礎上,經廣泛征求58個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3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意見,聽取30余個全國性重要行業協會以及專家學者特別是有關企業的意見建議,《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已修訂完成,日前已經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這是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進入新時代后,我國不斷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改革開放制度化的又一重要標志和重大舉措。
一、營商環境法治化的重大舉措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的根本保障。2016年3月7日,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黑龍江代表團審議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一種基本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于發展”。2019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進一步明確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深刻闡明了法治和營商環境的關系,對用法治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提出明確要求。
在2016年試點、2018年實施基礎上,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核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后,頒布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背景下,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持續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落實、落地的重大舉措。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市場主體平等的法治化。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我國在市場準入領域確立的統一公平的規則體系,是各類市場主體公開公平公正地平等參與競爭的重要基礎制度。國務院審議通過、在全國全面實施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將有力打破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投資經營等方面的不同形式一定程度存在的對于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的不平等、不合理的限制和顯性、隱性壁壘,促進各個國家、各個地區、各種所有制等各類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享有平等的法治化制度保障,進一步確立各類市場主體在我國所享有的市場準入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市場資源開放的法治化。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各個國家、各個地方都認識到市場資源的重要性。我國是擁有14億人口的巨大市場。經過建國70年尤其是改革開放40多年以來的艱苦奮斗,我國在產品市場、裝備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等各個領域,都已成為國際上難得的巨大市場資源。在一段時間以來個別國家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沉渣泛起,部分地區市場過度保護、開發不足等情況下,我國堅定不移地推出并不斷發展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標志著我國決心通過推進市場資源開放的法治化,更好地推進我國經濟發展、服務世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同發展。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政府規則統一的法治化。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幅員遼闊、發展層次多重,各部門、各地方、各條線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利益、地方保護等問題,“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不同形式存在,導致各地方、各部門關于市場主體的準入等規則不統一,甚至千差萬別。破解這些問題,關鍵在于加強法治建設,用法治來統一政府市場準入規則、規范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全國統一的、全面實施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將全國各地、各部門市場準入逐步推向統一,法治化為內資外資、國有民營等各類市場主體創造了一個平等、一致、透明、規范的政府市場準入規則體系。
二、改革開放制度化的重要探索
2013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指出:“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也是決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2019年6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大阪G20領導人峰會上指出,中國“將在近期采取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出若干重大舉措,加快形成對外開放新局面,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2019年10月31日,黨的十九屆四次全會明確提出:“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隨著新時代改革開放進入到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全面開放和“重大改革必須與法有據”部署要求,制度化推進改革開放就成為一個重要特點。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全面實施,就是以“制度型改革開放”為標志的改革開放制度化的重要探索。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市場經濟改革的制度化。中國的改革開放與發展,重要基礎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不斷改革與發展完善。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使市場的“無形之手”和政府的“有形之手”相互協調、相互促進、有機統一。推進市場經濟制度改革及其成果鞏固,最成熟的做法就是制度化、法治化。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市場準入管理改革探索的制度化。這一制度探索,將進一步發展與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機制。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制度化。2018年12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講話指出:“開放帶來進步,封閉必然落后”。2018年12月21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特點,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的探索實踐,尤其是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國對外開放由點到面、由淺入深,已進入由商品、要素、市場開放轉變為以規則、法律、制度開放的新階段。全方位對外開放呼喚規則制度的開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全面實施就是重要探索。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化。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推動高質量發展是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確定發展思路、制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根本要求。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包括市場準入在內的公平、統一、優質的制度保障,是促進公平競爭、增強市場活力和經濟內生動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面對國內外風險挑戰明顯增多的復雜局面,全面實施并不斷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已成為黨中央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出的八項重點任務的重要內容,成為服務新時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環境建設的重要實踐。
根據世界銀行《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中國營商環境世界排名第31位,比上年提升15位。這是繼去年由第78名提升至第46名之后又一重大進步。2019年10月31日黨的十九屆四次全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明確提出:“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全國范圍內的全面實施,作為我國營商環境法治化、改革開放制度化的重大舉措,對于服務新時代更高層次改革、全方位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價值,必將取得重大積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