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11月底,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適當降低項目資本金比例和加強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適當下調基礎設施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锻ㄖ芬幎?,對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項目,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由25%下調為20%。同時,對其他補短板領域的基礎設施項目,在達到合理收益水平和較強償債能力的前提下,允許對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按照不超過5個百分點的幅度下浮。
《通知》也就是國發26號文,被基礎設施行業人士稱為資本金新政,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室主任吳亞平認為,認識26號文,就要牢牢把握項目資本金屬于項目的非債務性資金這一核心要求。
近日,在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舉辦的“項目資本金新規適用問題研討會”上,吳亞平就如何理解26號文等問題接受了經濟觀察網記者的專訪。
經濟觀察網:該如何理解資本金新政的內容?比如下調資本金和比例的調整。
吳亞平:項目資本金新政下調和允許下浮部分基礎設施項目資本金比例,無疑有利于降低項目資本金籌集難度,這當然是基礎設施項目融資難以落地的一大痛點。但該新政最重要的意義在于貫徹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項目資本金的性質、來源及其認定辦法,主要包括從投資人和項目兩個主體層面區分項目資本金性質、允許發行權益型、股權類金融工具(產品)籌集部分項目資本金(不超過50%)以及股東借款和明股實債等不得作為項目資本金等,從而澄清了資管新規和項目資本金穿透監管和資管新規的新要求后業界對項目資本金合規籌集的困惑和擔心。
經濟觀察網:資本金下調比例對基礎設施投資領域有什么意義?
吳亞平:項目資本金新政下調了部分基礎設施領域的最低項目資本金比例。下調或下浮部分行業領域項目資本金比例也有助于降低投資準入門檻,并把準入決策權降低市場主體。具體某個項目的資本金比例則由項目業主和金融機構自主協商決定,屬于市場行為,但一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項目資本金比例,實踐中很多項目資本金比例都高于最低比例。對于財務效益較好、風險相對較小且屬于新政中鼓勵類的補短板項目,金融機構也可以在法定最低項目資本金比例的基礎上適當下浮,但最多不超過5個百分點。無論是下調或允許下浮部分項目資本金比例,實際上是賦予項目業主和金融機構更大的決策自主權,順應了基礎設施領域市場化改革的要求。
經濟觀察網:對于此次26號文,金融資本以后投資基礎設施該注意哪些問題?
吳亞平:其一,金融資本作為缺乏專業能力的投資人,識別和管控投資風險是其天然劣勢,開展嚴格意義上的股權投資(普通股權)并不容易,與產業資本一樣“同股同權”很難做到。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作為投資人需要對投資收益進行結構化設計,對風險進行合理分擔,甚至需要安排明股實債、差額補足、業績對賭、遠期回購等機制。其二,永續債、REITS、投資基金和資管等權益類金融工具,即使投資人愿意開展真正的股權投資,但面臨雙重繳稅的壓力,勢必要對基礎設施投資回報提出更高的要求,這反過來又制約其投資參與基礎設施項目的積極性。其三,項目資本金的“穿透監管”雖然對防風險很重要,但應該僅限于項目本身層面,不宜延伸到項目投資人或股東層面。項目投資人是否允許投資項目,有無及時、足額出具項目資本金等額資金的能力,如何出具項目資本金,是否需要另行從金融市場以股權或債權方式籌集資金,還是交給項目投資人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為好,有關部門無需過多擔心。實際上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政府部門過多操心也是沒用的,牢牢把握項目資本金屬于項目的非債務性資金這一核心性質和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