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切實做好試點安排,確保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順利開展,9月27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突出特點,嚴格把關。為突出試點工作的典型示范效應,各地對目前上報的試點進行進一步梳理。逐一明確試點區域的主要類型及特點、擬通過試點解決的主要問題等事項。具體可結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的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并等村莊類型,根據試點區域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歸納并填表說明。各類試點應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且符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實施要點(試行)》相關要求,確保核心指標可實現,不出現負面清單規定的有關情形。
做好公示,接受監督。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各地要充分考慮基層訴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對報部的試點名單及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重新排序后正式報部備案,并說明社會公示情況。
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多部門職責,需要各部門參與配合。各地要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厘清權責邊界,明確部門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加快建章立制,強化監督管理,嚴格驗收評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以上要求,加大工作力度,10月16日前將有關材料報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