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制定的廣州城市更新“1+1+N”政策第一個行政規范性文件《廣州市舊村全面改造項目涉及成片連片整合土地及異地平衡工作指引》(下稱《指引》)經市政府同意印發實施。該《指引》是廣州市城市更新“1+1+N”政策第一個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廣州市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具體舉措,也是加快廣州市舊村改造三年實施計劃、五年行動方案、十年改造規劃任務實現的“助推器”。
該《指引》是在總結廣州市10年舊村改造經驗基礎上,針對實踐中遇到的部分舊村受制于集體建設用地布局分散、機場等特殊控制區限制、村建設用地與其他權屬建設用地穿插交錯等因素全面改造實施難的問題,依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省市“三舊”改造政策,專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一是首次在全省市級層面出臺舊村全面改造涉及成片連片整合土地及異地平衡的操作規范。通過整合土地和異地平衡方式推動舊村全面改造,破解部分舊村實施成片連片改造難度大、土地節約集約效率未充分發揮,難以實現盈虧平衡的難題。二是明確了儲備用地支持舊村全面改造的實施路徑。提出了將儲備用地作為融資地塊與舊村改造項目組合,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模式。
該《指引》通過整合分散的土地資源實現舊村成片連片更新,優化空間資源要素配置,探索一條廣州城市更新路徑,是推動廣州產業轉型升級、城鄉融合發展、城市功能完善、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的又一政策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