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支持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將作為湖北自貿試驗區新時期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的政策性文件,指導湖北自貿試驗區未來3年圍繞發展高端產業、深化改革創新等重要目標,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努力打造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推動湖北省加快成為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鏈接。省自貿辦負責人接受省政府門戶網站專訪對《若干措施》進行解讀。
記者:《若干措施》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省自貿辦負責人:自2017年4月1日掛牌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商務部的堅強領導下,湖北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截至目前,《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170項改革試驗任務已無政策障礙,實施率100%。《國務院關于支持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中適用湖北的39項改革試驗任務,已完成33項,完成率84.6%,6項改革試驗任務正在抓緊推動。湖北自貿試驗區累計推出199項制度創新成果,在第三批自貿試驗區中位居前列;21項成果在國家層面復制推廣。累計復制推廣了國家級制度創新成果260項和省級199項。掛牌以來,湖北自貿試驗區累計新增企業61609家,為原有企業存量的2.2倍。2020年,湖北自貿試驗區進出口總額1273.3億元,同比增長11%;實際利用外資15.8億美元;湖北自貿試驗區以全省萬分之6.5的國土面積,貢獻了全省同期29.7%的進出口額、15.3%的實際利用外資。
當前,全國自貿試驗區建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已形成六批21個自貿試驗區百舸爭流、競相發展的新態勢。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服務好國家戰略,推進湖北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省商務廳、省自貿辦緊緊圍繞湖北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充分借鑒國內先進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貿港的先進經驗和創新舉措,制訂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產業發展為主導、以平臺建設為支撐,堅持問題導向和改革品質,體現內在的系統性、前瞻性和指導性,將作為湖北自貿試驗區新時期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的政策性文件,指導湖北自貿試驗區未來3年圍繞發展高端產業、深化改革創新等重要目標,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努力打造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推動我省加快成為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鏈接。
記者:《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內容?
省自貿辦負責人:《若干措施》聚焦湖北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體現湖北特色,提出大力發展高端產業、不斷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轉型升級、推動金融開放創新、加強科技和人才體制機制創新、建設開放型經濟新平臺、加強產業招商、加強聯動發展等9個方面共計68條措施。這些措施有的較為抽象,需要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為改革創新蹚出新路;有的較為具體,需要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有序推進,確保任務按時完成。《若干措施》9個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進一步發展高端產業,加快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集聚區。包括建設工業互聯網創新和應用示范區;加快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區塊鏈、大數據技術在生產制造、貿易金融、航運物流、知識產權交易存證等領域的應用;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參與中國電動汽車行業標準及氫能源汽車行業標準的制定工作;建立仿制藥研發公共平臺等。
(二)進一步對標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包括對標RCEP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體系和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進一步探索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支持自貿試驗區探索實行混合產業用地、創新產業用地等政策;探索建立合作制公證機構等。
(三)進一步創新貿易監管與服務,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包括積極探索與企業業務特點相適應的海關監管制度;進一步豐富湖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創新發展加工貿易,吸引一批產業鏈上中下游加工貿易企業落戶;推動跨境服務貿易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等。
(四)進一步推動金融開放創新,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包括推動租賃業態和租賃模式加速聚集,探索進一步擴大租賃業務領域;加快培育用能權、排污權、水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探索金融“監管沙盒”機制,允許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對金融產品、服務及模式進行測試等。
(五)進一步加強科技體制機制創新,積極培育創新發展新動能。包括加強國家技術轉移中部中心及襄陽、宜昌分中心建設;探索政府投資基金股權投資退出機制;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逐步建立市場化運營模式,完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功能和制度體系;支持引進國外高水平學校來湖北合作辦學等。
(六)進一步優化人才集聚的體制機制,夯實產業發展的人才支撐。包括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委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高端緊缺人才以湖北省人民政府名義給予獎勵;建立外籍人才和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加快推進國際社區、國際醫院、國際學校建設;加快在武漢片區設立移民事務服務中心(站點)等。
(七)進一步建設開放型經濟新平臺,不斷拓展自貿試驗區口岸功能。包括積極爭取武漢片區增加鄂州機場新片區;支持襄陽航空口岸對外開放,支持在襄陽片區建設漢江流域中歐班列集運中心;支持宜昌航空口岸擴大對外國籍飛機開放,支持在宜昌片區設立藥品進口口岸和進境水果、肉類、冰鮮水產品等指定監管場地等。
(八)進一步加強產業招商,積極承接境外資本和沿海高端產業轉移。包括制定出臺湖北自貿試驗區產業招商實施方案及各片區產業發展行動計劃;創新自貿試驗區產業招商工作方式,著力引進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資領軍企業;鼓勵各片區對成功引進重大項目的招商部門、團隊內非公務員崗位實行更加靈活的激勵措施等。
(九)進一步加強自貿試驗區內外聯動發展,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改革先行、開放引領作用。包括加強湖北自貿試驗區與國內先進自貿試驗區學習交流和經貿合作;推動自貿試驗區與省內國家級經開區、高新區在改革經驗復制推廣、創新成果總結提煉、自主改革探索、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協同發展;加強自貿試驗區與省內城市群、重點口岸在產業招商、多式聯運等方面聯動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