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出臺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堅定決心,為浙江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提供了強大動力和根本遵循。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始終朝著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偉大歷史性成就,為新發展階段推動共同富裕奠定了堅實基礎。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隨著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著這個目標更加積極有為地進行努力,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見、摸得著、真實可感。
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發展質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質還需改善,城鄉區域發展和不同群體間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還有很大提升空間,與共同富裕的內涵要求仍有較大差距,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也不盡相同。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任務,也是一項現實任務,難以短時間內全面鋪開,迫切需要選取部分條件相對具備的地區先行先試、作出示范。浙江省富裕程度較高、均衡性較好,在探索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具備開展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基礎和優勢。通過改革在浙江率先形成促進共同富裕的目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評價體系,能夠為全國其他地方促進共同富裕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提供示范。在此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大部署。
二、為什么要選取浙江省作為共同富裕示范區?
習近平總書記去年4月在浙江考察時強調,要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在新時代的集中體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從去年開始謀劃此項工作,會同浙江省和20多個部門認真研究、深入論證,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通過在浙江開展示范區建設,及時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能為其他地區分梯次推進、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首先,浙江省情具備開展示范區建設的代表性。從規模看,浙江面積、人口具有一定規模。從地理區劃看,浙江有“七山一水二分田”,行政區劃上有2個副省級城市、9個地級市和53個縣(市),代表性較強。從城鄉看,浙江既有城市也有農村,農村戶籍人口占了一半。
其次,浙江具備開展示范區建設的基礎和優勢。一是富裕程度較高。2020年浙江生產總值為6.46萬億元,人均生產總值超過10萬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4萬元,僅次于上海和北京,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63倍。城、鄉居民收入分別連續20年和36年居全國各省區第1位。二是發展均衡性較好。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為1.96,遠低于全國的2.56,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為1.67,是全國唯一一個所有設區市居民收入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三是改革創新意識較為濃烈。浙江探索創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項改革先進經驗,創造和持續發展了“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各地普遍具有比較強烈的改革和創新意識,便于大膽探索和及時總結提煉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成功經驗和制度模式。同時,浙江在市場經濟、現代法治、富民惠民、綠色發展等多個領域也取得了一些顯著成果。
最后,浙江開展示范區建設的空間和潛力還較大。浙江在優化支撐共同富裕的經濟結構,完善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的體制機制,實現包容性增長的有效路徑方面都還有較大的探索空間。尤其是正確處理好穩定擴大就業與技術進步的關系,發展過程中如何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資源約束等矛盾,如何形成先富幫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的長效機制,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等,都迫切需要探索創新。
三、在新發展階段,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有什么重大意義?
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第一,有利于通過實踐進一步豐富共同富裕思想內涵。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實踐,將為黨的創新理論特別是共同富裕的思想內涵提供豐富理論素材和生動實踐例證。
第二,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徑。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有針對性地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高質量發展進程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將為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探索出一條成功路徑。
第三,有利于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通過開展示范區建設,及時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能為其他地區分梯次推進、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第四,有利于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浙江多年來一以貫之踐行“八八戰略”,持續深化改革開放,在市場經濟、現代法治、富民惠民、綠色發展等方面成果顯著。通過打造共同富裕區域性示范,將助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發展優勢,形成為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的重要窗口。
四、《意見》是從哪些方面來謀劃部署浙江示范區建設的?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推動共同富裕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圍繞構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對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作出了謀劃部署。
一是從目標導向出發,全方位聚焦以人為核心的共同富裕,重點從人的物質生活、精神生活、生態環境、社會環境和公共服務等方面進行謀劃部署。在普遍提高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同時,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人民精神生活豐富、社會文明進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二是從問題導向出發,瞄準阻礙實現共同富裕的最薄弱環節,提出著力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和不同群體間收入分配差距的重點政策舉措。要完善先富帶后富的激勵幫扶機制和制度設計,更加注重向農村、基層、相對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持續推進城鄉融合、陸海統籌、山海互濟,率先探索實現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路徑。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補齊民生短板,兜住民生底線,在人人參與、人人盡力的基礎上實現人人享有。
三是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持續推動共同富裕體制機制創新。要一如既往地向改革要動力、向創新要活力,著力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有利于調動全社會積極性的重大改革開放舉措,率先在推動共同富裕方面實現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和文化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