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21﹞958號,以下簡稱《通知》)及附件《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要求》(以下簡稱《申報要求》)。
《通知》從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一是不斷深化認識,加強支持引導;二是加強項目管理和協調服務;三是嚴把項目質量關;四是促進基礎設施REITs長期健康發展;五是加強部門協作和政策落實?!渡陥笠蟆钒ㄔ圏c區域和行業范圍、項目基本條件、申報材料要求、項目申報程序、項目審查內容、中介機構要求、其他工作要求等內容。
《通知》和《申報要求》對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申報等工作,促進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