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制定背景和起草過程
按照全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部署,市金融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全面總結評估“十三五”時期我市金融業發展情況,結合我市實際,組織起草了《規劃》。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全面對標對表中央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對照《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二是學習上海、浙江等地先進經驗,借助南開大學等院校智力支持,采取網絡公開方式請社會公眾建言獻策,通過實地調研、專題座談、召開專家研討會等多種方式廣泛向企業、民主黨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征集意見。三是先后兩次征求市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意見,吸納修改并達成一致。
《規劃》起草力求做到三個注重。一是注重聚焦定位,前瞻引領。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統籌發展與服務、監管與穩定、改革與創新,加快高水平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通過金融業自身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和改革開放先行區。二是注重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圍繞產業鏈供應鏈、科技、雙城、人才、普惠、綠色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形成特色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提升金融服務有效供給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注重防控金融風險,堅守底線。堅持底線思維,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政策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形成更加健康良性的金融生態。
二、“十三五”時期我市金融業發展取得的成績
一是金融業質量效益顯著提升。渤海銀行、天津銀行成功登陸資本市場。截至2020年末,全市境內外上市公司78家。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和貸款余額分別達到3.41萬億元和3.89萬億元,是2015年末的1.21倍和1.49倍。2020年,社會融資規模增量4508億元,其中直接融資1237億元,占比27.4%;全市金融業增加值2057億元,同比增長5.1%,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4.6%。
二是特色金融業態集聚發展。融資租賃行業發展保持全國領先,截至2020年末,總部法人融資租賃公司達到1764家,資產總額約1.8萬億元,飛機、國際航運船舶、海工平臺租賃業務領跑全國。商業保理形成集聚效應,全市商業保理公司達到674家。各類基金規范發展,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470家、私募基金1980只,管理規模8386億元。
三是金融服務功能明顯增強。截至2020年末,制造業企業貸款余額2628億元,其中,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1038億元,同比增長27.6%。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3449億元,同比增長7.9%。普惠小微貸款余額2010億元,同比增長45.5%。涉農貸款余額2256億元,比年初增長15.98%。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業務輻射全國。
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成果。聚焦重點領域“一企一策”精準拆彈,重點債務風險穩妥有序化解。組建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劃入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公司的監督管理職責。出臺《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地方金融納入法制化監管進程。非法集資案發量、涉及人數、涉案金額連續三年大幅下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圓滿完成。
五是金融改革創新取得新突破。天津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扎實推進,獲批復制自由貿易(FT)賬戶體系,累計發布71個金融創新案例。國家租賃創新示范區建設成效明顯,擴大離岸融資租賃業務對外債權登記租賃物范圍,實現保稅租賃物退租后再租賃。一批首創性金融創新產品不斷涌現。
三、“十四五”時期我市金融業發展目標
力爭“十四五”時期,基本建成服務實體有特色、監管穩定有成效、改革創新有活力的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集聚更多國際國內金融資源,圍繞產業鏈供應鏈、科技創新、人才、普惠和綠色產業等重點領域,形成特色化、專業化、在國內具有重要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生態環境安全穩定,營商環境不斷優化,金融輻射力和影響力持續增強。通過金融業自身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和改革開放先行區建設,支持構建雙城發展格局。
具體而言:
一是在發展與服務上全力做到六個服務。即服務產業鏈供應鏈、服務科技創新、服務“津城”和“濱城”雙城格局、服務人才、服務普惠、服務綠色產業。
二是在監管與穩定上全力做到四個強化。即強化對政府平臺公司隱性債務和市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強化市屬法人金融機構監管和風險防控;強化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強化非法金融活動治理打擊力度。
三是在改革與創新上全力做到三個聚焦。即聚焦國家金融開放創新在天津率先實踐;聚焦金融機構產品與業務創新;聚焦各類型企業投融資模式創新。
四、“十四五”時期我市金融業發展主要指標
《規劃》共設定了九項指標,其中:定量指標6項,到2025年底,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保持10%以上,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達4萬億元,各項貸款余額達5.2萬億元,直接融資規模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保持25%以上,境內外上市公司達115家,科技型企業上市公司達75家;定性指標3項,包括金融服務效能、區域金融安全和金融改革創新。
五、“十四五”時期我市金融業發展重點任務
《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我市金融業發展17項重點任務措施,分為六個板塊。
第一板塊,服務城市功能定位。包括強化金融服務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建設、強化金融服務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建設、強化金融服務改革開放先行區建設、提升金融服務“津城”、“濱城”雙城發展功能等4項任務措施。
第二板塊,推動創新發展。包括優化跨境業務推動外循環發展、打造國際一流國家租賃創新示范區2項任務措施。
第三板塊,發展直接融資。包括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提升股權投資機構直接融資服務功能2項任務措施。
第四板塊,服務重點領域實體經濟發展。包括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能級推動內循環發展、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加快發展綠色金融、科技賦能推動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發展4項任務措施。
第五板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包括增強地方金融監管力度、堅決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2項任務措施。
第六板塊,優化發展環境。包括聚集吸引服務優秀人才、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前瞻性金融研究3項任務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推動,形成條塊聯動、密切協同制度機制。二是強化溝通協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完善監測評估,客觀評價實施成效。四是加大宣傳力度,擴大金融業影響力和輻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