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工作規則(暫行)》《“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2023〕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為指導各地積極有序開展“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推動“5G+工業互聯網”規模化發展,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打造具有全國、區域引領效應的產業集群,我部組織編制了《“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工作規則(暫行)》《“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6日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戰略,加強“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以下簡稱先導區)試點管理工作,發揮先導區試點引領帶動效應,促進“5G+工業互聯網”規模化發展,制定本試點工作規則。
第二條 先導區試點建設堅持政府引導、統籌規劃;堅持創新引領、先行先試;堅持因地制宜、注重成效;堅持開放合作、安全發展。
第三條 先導區試點旨在激發地方創新發展活力,加快推動“5G+工業互聯網”規模化應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可復制推廣的先行先試樣板,建成以先導區為核心,輻射周邊、引領全國的“5G+工業互聯網”產業集群和創新生態。
第四條 先導區試點流程主要包括申報、評審、批復、跟蹤評價等主要環節。
第五條 先導區試點的評審、批復、跟蹤評價等工作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省級人民政府協調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開展申報試點,并做好本地先導區試點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先導區試點應基于5G、工業互聯網等相關基礎設施,通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夯實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融合應用創新、培育壯大產業生態、強化公共服務能力等舉措,推動“5G+工業互聯網”規模化發展。
第八條 先導區試點應參考《“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中的各項要求開展建設,體現區域特色,具備創新性、引領性和示范性。
第九條 申報城市通過省級人民政府(計劃單列市可通過市人民政府)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報試點工作方案。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通信管理局做好組織協調。
第十條 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先導區試點工作方案及相關支撐證明材料。先導區試點工作方案中,應當按照《“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評審指標》(見附件,以下簡稱《試點評審指標》)列明現有基礎條件,并制定試點期間分年度目標。
第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申報材料不滿足《試點評審指標》中不可偏離條件的,不再進入評審及后續程序。
第十二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評審組依據《試點評審指標》對申請城市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評審。
第十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評審結果,綜合相關情況進行審核。通過審核且公示無異議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復同意開展先導區試點工作。
第十四條 先導區試點期為三年,自批復之日起計算。獲得批復的城市依據試點工作方案,有序開展先導區試點建設。
第十六條 試點期間,工業和信息化部每年組織開展先導區試點評價工作,以星級體現試點建設質量(從一星到五星,星級越高表示質量越優)。
第十七條 試點期滿后,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復核工作,考核先導區試點工作方案目標完成情況。
第十八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批復,已批復的撤銷,三年內不允許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互聯網相關項目:
(一)發生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的;
(二)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不配合評價復核等相關工作的;
(四)累計兩次星級評定為三星以下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問題不再適合先導區試點的。
第十九條 本試點工作規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并適時更新。
第二十條 本試點工作規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評審指標(2023年版)
“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試點建設指南
“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以下簡稱先導區)是發揮“5G+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設施、新場景、新模式、新業態優勢,緊密服務地方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具有全國、區域示范效應的產業集群。鼓勵各地以城市(地級及以上城市)為單位開展先導區試點建設,通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夯實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融合應用創新、培育壯大產業生態、強化公共服務能力等舉措,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新活力,充分釋放“5G+工業互聯網”疊加倍增效應,加快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力新型工業化。開展先導區試點建設可參考以下五個方面。
一
發展政策先導
二
基礎設施先導
(四)強化5G工業專網部署。加快5G基站建設,推進5G網絡在工業企業、園區的深度覆蓋。支持基礎電信企業與工業企業聯合開展5G虛擬專網、混合專網建設,探索開展5G獨立專網建設試點,滿足生產現場不同應用場景需求及“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安全保障需求。培育一批網絡解決方案,滿足各類企業對5G工業專網靈活性、可管理性、安全性、定制化的需求,提升服務能力,形成示范推廣效應。
(五)完善升級新型基礎設施。加快工業設備數字化、網絡化改造,提升數據采集能力。推進5G、邊緣計算、算力網絡、時間敏感網絡(TSN)、先進物理層(APL)、無源光網絡(PON)、IPv6等技術改造升級工業企業內外網絡,促進信息網絡與控制網絡融合。推進工業數據互操作,構建工業互聯網信息模型體系。完善升級標識解析基礎設施,打造專業型、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貫通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六)探索網絡建設運營模式。引導使用主體、建設主體、運營主體、生態伙伴等建立多元化的協同機制,鼓勵基礎電信企業與工業企業合作開展5G工業專網的運營和建設模式創新,探索研究資產權屬確定、系統優化運維等問題,保障可持續運營。優化商業定價模式,鼓勵各類服務提供商積極探索網絡運營、云網融合、系統建設相關綜合計費模式及資費方案。
三
行業應用先導
四
產業生態先導
五
公共服務先導
(十四)強化人才引育。鼓勵高校、研究機構與企業加強合作,注重培養“5G+工業互聯網”復合型人才,支持搭建現代產業學院、校企協同育人示范基地、人才實訓基地等載體,推動產教融合。持續建設“5G+工業互聯網”人才梯隊,重點推進創新團隊、科技領軍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等引進培育。構建人才激勵保障機制,強化人才落地支持和能力提升,為人才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十五)提升產業服務。匯聚優勢資源開展技術咨詢、供需對接、應用推廣、檢測認證等產業服務,滿足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對先導區進行全方位監測,掌握發展動態,強化技術安全保障,推廣工業互聯網安全分類分級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先導區公共服務能力。
(十六)加強成果轉化。推進“5G+工業互聯網”相關科研成果迅速轉移轉化,探索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在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健全科研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