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是關鍵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支撐。為加快全省鐵路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強邊、補網、壯骨”為著力點,圍繞“加快推進大通道大物流建設,以大通道帶動大物流、大物流帶動大貿易、大貿易帶動大產業”,提升通道運輸能力,強化樞紐節點功能,發展安全、便捷、高效、綠色、智能、經濟的現代化鐵路,助力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有力支撐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網絡化發展。以國家鐵路規劃為引領,科學制定省級鐵路發展規劃,全面實施鐵路“建網提速”,填補路網空白,拓展鐵路覆蓋廣度和通達深度,提高運輸服務質量和整體效率。
堅持一體化發展。強化鐵路與公路、水運、航空等交通運輸方式有機銜接,按照“客貨分線、客內貨外”的原則,超前謀劃好鐵路樞紐布局,促進鐵路網與其他交通運輸網融合發展。
堅持綠色化發展。積極推動鐵路規劃、建設、運營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發展,最大限度避開生態敏感區域,強化生態影響應對、污染防治措施,著力促進運輸結構深度調整。
堅持市場化發展。創新鐵路建設模式,深化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落實“分類投資”制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健全運營支持政策,促進鐵路可持續發展。
堅持國際化發展。立足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國際鐵路網絡銜接、標準對接和運營便利化水平,有力支撐面向印度洋國際陸海大通道建設,主動服務和融入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八出省、五出境”鐵路主骨架基本形成,高鐵覆蓋300萬人口以上州(市)和旅游重點區域、城市,鐵路營運里程達到5200公里,其中高鐵里程1212公里,復線率和電氣化率分別達到40%和80%,鐵路客、貨運量年均分別增長10%和3%以上。
到2030年,鐵路覆蓋全部州(市),“四縱三橫”鐵路網基本建成,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成效,鐵路營運里程力爭達到7000公里,其中高鐵里程1800公里,復線率和電氣化率分別達到50%和85%,鐵路客、貨運量較2025年年均分別增長12%和4%以上。
到2035年,建成快速通達全國、高速連通南亞東南亞的便捷通暢鐵路國際大通道,實現出省出境暢通、州(市)全通、重點口岸連通,2小時通達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4小時通達粵港澳大灣區、8小時通達長三角和京津冀地區。鐵路營運里程力爭達到10000公里,其中高鐵里程3000公里,復線率和電氣化率分別達到60%和90%,鐵路客、貨運量較2030年年均分別增長15%和5%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骨干通道建設。持續推進大理至瑞麗鐵路建設,開工建設攀枝花至大理(麗江)、文山至蒙自、文山至靖西、臨滄至清水河、臨滄至普洱鐵路及昆玉鐵路擴能改造工程,力爭保山至瀘水、滇藏鐵路香格里拉至波密段等鐵路開工建設,著力推動蒙自至普洱、芒市至臨滄、芒市至騰沖至猴橋、攀枝花至昭通至畢節及南昆、昆廣擴能改造等鐵路項目盡早開工建設,配合推動宜賓至西昌鐵路建設。
(二)加快支線和專用線建設。推動曲靖至師宗至丘北至文山、東川至巧家、楚雄至玉溪至彌勒至師宗、大理至蘭坪等鐵路建設。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港口、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及糧食儲備庫等基本實現鐵路專用線“應接盡接、能接盡接”,打通鐵路運輸“最后一公里”。
(三)完善快速鐵路網。持續推進渝昆高鐵建設,適時啟動昆明至粵港澳大灣區、昆明至大理、渝昆滬昆高鐵連接線等高鐵通道研究工作。打造“軌道上的滇中城市群”,開展滇中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前期研究工作。支持利用既有鐵路開行市域(郊)列車,積極探索開行旅游精品列車。
(四)完善綜合客運樞紐。統籌布局客運樞紐內部公共交通設施,推動具備條件的客運樞紐提升為兼顧商務、商業、旅游等業態的城市綜合體。加快建設昆明長水機場站、昆明西客站、大理北站等一批全局性重點綜合客運樞紐,推進紅河站、昭通東站等一批區域性客運樞紐建設。
(五)推動鐵路貨運補鏈強鏈。提升主要貨運站硬件設施水平,延伸物流業務,鼓勵發展集鐵路貨運、港口航運、航空寄遞、貨運代理等為一體的多式聯運。推動建立多式聯運協同規則和互認機制,推動中老鐵路“瀾湄快線”公鐵聯運、中緬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鐵聯運、“滬滇·瀾湄線”國際貨運班列、金沙江沿線港口公鐵水聯運等多式聯運品牌發展。加快建設國際陸港,統籌推進桃花村、王家營西、讀書鋪、中誼村等貨運節點功能和布局優化,做強昆明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大理、曲靖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打造中老、中緬、中越等出境鐵路沿線貨運樞紐節點,優化提升鐵路樞紐功能。
(六)推動鐵路綠色發展。結合低碳減排要求,實施鐵路電氣化改造,優化旅客列車開行,進一步提高鐵路客運承運比例,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向鐵路轉移。嚴格“三區三線”管控,新建鐵路遵循環保選線原則,最大限度避讓耕地和基本農田、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依法落實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嚴格實施生態修復和土地復墾,加強棄渣綜合利用。推動鐵路與其他基礎設施共用通道資源,全面提升土地、線位、站位、橋位等資源的利用率。
(七)抓好鐵路發展質量和安全。完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體系,壓實鐵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全過程控制,抓好隧道、橋梁等重點控制區的管控,形成行業監管為主、屬地監管協同聯動的合力。注重技術創新和智能化應用,強化地質復雜的長大橋隧等施工技術難題的多學科聯合攻關,推廣運用一批科技成果。落實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及護路聯防、“雙段長”等工作機制,保障鐵路安全運行。
三、相關政策
(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根據鐵路建設年度資金需求和財力狀況,保持省級鐵路建設專項資金投入力度不減并適度增加。結合項目建設時序,按年度統籌安排省預算內前期工作經費支持鐵路項目前期研究、咨詢評估等。省級有關部門幫助指導做好鐵路專項債券項目儲備申報工作,在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和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前提下,鼓勵符合發行條件的鐵路項目積極爭取新增專項債券支持。各州(市)人民政府積極籌措資金,充分保障行政區域內鐵路建設發展資金需要。
(二)建立分級籌資機制。國家主導、路省共建的干線鐵路項目,省方項目資本金由省級負責籌集,省方負責的征地拆遷資金超出概算部分由沿線州(市)負責籌集。省級主導建設的支線鐵路和城際鐵路項目,征地拆遷資金由沿線州(市)全額負責籌集,項目資本金扣除征地拆遷資金后的部分按“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省級和州(市)分擔比例。州(市)主導建設的支線鐵路和城際鐵路項目,項目資本金原則上由州(市)承擔,省級適當給予補貼。超出鐵路設計規范或已批復事項之外的擴大站房面積、提高技術標準、增設車站或連接線等事項,經評估論證確有必要并按規定報批同意的,按照“誰提出、誰投資”原則承擔出資責任。市域(郊)鐵路、旅游觀光鐵路等項目,由相關州(市)或受益企業主導建設,省級原則上不承擔資本金出資責任。鐵路專用線項目以社會投資為主建設,鼓勵項目主體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根據實際需要研究省級配套支持政策。
(三)完善建設管理體系。明確鐵路項目建設主體責任,省級主導項目由省交通運輸廳組織實施,州(市)主導項目由項目所在地政府負責實施。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省級層面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鐵路項目,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工程質量監督。強化鐵路建設供電、供水、通信等保障,加快推進客運鐵路沿線5G網絡全覆蓋。
(四)規范征地拆遷工作。全面建立鐵路項目征地拆遷及安置工作機制,沿線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征地拆遷工作,按照紅線范圍嚴控征地拆遷范圍及費用,省級主導建設項目超概算資金經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審計確認后計價入股。按照有關規定將鐵路建設引起的水損、震損、路損等補償費用納入項目概算,原則上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損毀由施工單位負責還建或補償,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損毀由當地政府負責還建或補償。
(五)推進土地綜合開發。統籌鐵路站場及毗鄰地區用地安排,將綜合開發用地依法依規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在辦理項目審批和用地預審時應同步報送綜合開發用地配置方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合理配置站場周邊綜合開發用地,支持盤活現有鐵路用地,探索站城融合開發模式,鼓勵和引導其他經營主體參與鐵路站場周邊綜合開發,相關收益優先用于鐵路項目建設及運營。
(六)促進鐵路可持續運營。鼓勵鐵路運輸企業與大型工礦企業等簽訂“量價互保”協議。明確線路使用、管理維護、運輸服務等收費規則,進一步降低地方鐵路、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使用成本。研究創新鐵路發展、提升鐵路運營能力的獎補制度,用好用足中老鐵路跨境運輸物流補助政策,落實運輸結構調整省級補助政策。鼓勵州(市)人民政府加大對鐵路運營的支持力度。依托既有省、州(市)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發展平臺,探索組建區域性鐵路運營公司。挖掘既有米軌鐵路、支線鐵路等經濟價值及文化內涵,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觀光、科普教育等項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綜合交通重點項目建設指揮部負責統籌推進全省鐵路建設,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交通運輸廳加強對省委、省政府關于鐵路建設部署要求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建立完善鐵路規劃和項目前期工作管理協調機制;省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要素保障相關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做好地方鐵路項目后評價;各州(市)、縣(市、區)要加強鐵路建設的組織領導。
(二)爭取國家支持。積極爭取國家部委將涉藏州縣和沿邊地區鐵路、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鐵路及鐵路貨運能力提升、國際班列鐵路基礎設施提級改造等項目優先納入國家規劃并給予政策等支持,對鐵路專用線等集疏運體系項目和鐵路口岸功能提升項目給予政策支持,開展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鐵路通道規劃建設。深化路地合作,爭取國鐵集團加快我省鐵路項目審查和報批。爭取將昆明列為面向南亞東南亞的鐵路樞紐節點城市。
(三)抓實前期工作。做好鐵路項目建設時機、投融資模式、線站位方案等研究,合理確定建設時序,依托國家鐵路前期工作協商機制,利用省重大項目協調機制、綜合交通重點項目建設調度機制等,統籌推進鐵路項目前期工作。國家主導建設的鐵路項目,由省級和沿線州(市)共同配合開展前期工作;省級主導、跨州(市)建設的鐵路項目,由省級牽頭、有關州(市)配合開展前期工作;州(市)主導、非跨州(市)建設的鐵路項目,由省級部門加強指導協調,州(市)具體負責前期工作。
(四)做強投資主體。研究組建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公司,賦予全省鐵路建設項目省方出資人代表和省方控股鐵路項目建設、管理、運營職責,負責鐵路建設項目省級資本金和建設資金籌措、鐵路沿線資源綜合開發等工作。研究通過整合省屬鐵路有關企業和板塊、配置優質經營性資產、發展鐵路關聯企業、引入戰略合作伙伴等方式,支持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公司良性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州(市)發展壯大地方鐵路建設主體,增強市場化投融資能力。
(五)拓展籌資渠道。按照增加鐵路有效投資、控制債務總量、防范金融風險的要求,支持有良好現金流和收益支撐的鐵路資產證券化,繼續推進政府投資鐵路股權轉讓、資產重組工作。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鐵路建設投資主體通過債務重組、債務置換、統借統還、發放項目貸款置換等方式穩妥處置存量債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掛牌)和債券市場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參與全省鐵路建設。
(六)強化要素保障。優先保障重大鐵路項目資源要素,項目建設及綜合開發所需用地用林計劃和林地定額指標,由省級自然資源、林草等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優先予以保障;所需用地空間,由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在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優先布局安排;所需耕地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補劃等指標,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政策給予優先保障。
(七)優化審批服務。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優化工作流程,實行平行作業、并聯審批。全面落實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各級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林草等部門要加強對口指導、協調各類專題報批工作。省內審批事項要限時辦結,需報國家部委審批的事項,由省級相關部門負責跟蹤銜接、及時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