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鄉鎮: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結合崇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特點和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崇明區2024年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區2024年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工作方案
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中共上海市崇明區委組織部
上海市崇明區財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