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相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黃浦區關于優化和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推動科技創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黃浦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黃浦區關于優化和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推動科技創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落實市委、區委全會決策部署要求,根據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對上海國際科創中心建設的重要指示要求,進一步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各項措施,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區域原始創新能力,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加速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黃浦區關于優化和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 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落地見效,結合黃浦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區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重點促進和扶持數字科技、生命健康、科創服務業等科創產業領域以及未來產業。相關主體須符合黃浦區產業發展導向,經營狀況良好,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二、主要舉措
(一)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1、鼓勵企業加大自主研發。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快形成一批重大原創性、顛覆性科技成果。鼓勵企業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企業提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創造出引領性、先進性、突破性科創成果。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積極承接國家、市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支持企業產出有原創性和重大突破性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億元的補貼。
2、推進科技研發機構建設。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機制現代化的新型研發機構發展。聚焦重點產業領域,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國家、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多層級的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服務中心)。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貼。
3、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鼓勵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聚焦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支持各類創新主體主動對接、引進、轉化、聯合開發海內外高質量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聚焦重點產業領域,加快共性技術平臺、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驗證平臺等建設,支持科技成果的二次開發、工藝驗證和試生產。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貼。
(二)集聚培育科技領軍企業,提升產業發展能級
4、加強科技企業梯度培育。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研發能力、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引領區域科技創新發展。支持高成長型科技企業做大做強,支持高增長型科技企業快速發展。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億元的補貼。
5、健全企業成長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快速發展,提升區域整體科技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大力培育“鏈主”、科技小巨人(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企事業單位申報市級科學技術獎、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鼓勵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支持首次升規達標或當年保持高增長的科技服務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發展。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
6、加速創新產品推廣使用。鼓勵科技成果從樣品變成產品,形成產業。支持各類創新主體打造符合黃浦區產業導向且具備一定影響力的技術應用場景、跨界融合場景和公共展示場景。加強區域算力供給,支持算力基礎設施供給保障,鼓勵企業購買或租用算力開展重大技術創新。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貼。
(三)營造一流創新生態,推動產業鏈集聚發展
7、推動科創載體提質增效。鼓勵建設高質量孵化器,發揮其在全過程創新、全要素集聚、全鏈條加速等方面的作用,培育更多本土硬科技企業。支持各類主體建設符合黃浦科創產業導向的“國際化、品牌化、專業化”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創載體。鼓勵科創載體打造產業集群,集聚培育延鏈、補鏈、強鏈企業,形成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鏈。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貼。
8、支持高端創新品牌活動。提升區域科技創新的國際影響力和引領力。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舉辦具有全球、全國影響力的科創峰會、賽事、論壇、展會等活動。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參加國際重大會議、展覽展示和成果發布。支持國際科技組織、國際頂級科技研究學會、雜志、期刊、科技協會等機構發展。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貼。
9、加大科創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深化“撥投結合”“投貸聯動”等機制創新,促進海內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支持企業開展股權融資、信貸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推進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貼。
(四)引育全球科創英才,打造人才引領高地
10、集聚科技創新頂尖人才。聚焦黃浦科創產業發展重點領域,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引進聘用頂級專家,包括國際知名獎項獲得者或提名者、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計劃入選者、重大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引進聘用高級人才,包括海外高層次人才、領軍人才等市級人才計劃入選者;引進聘用杰出青年人才,包括國家級青年人才計劃、市級青年人才計劃入選者。經綜合評估,給予單個引才主體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的獎勵。
11、支持管理和研發人才發展。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支持行業內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各類創新主體培育具有國際視野、戰略眼光及卓越經營管理才干的管理人員,以及具有豐富的專業技術知識和實踐經驗,在產品研發、軟件開發、成果技術轉化和推廣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核心技術骨干等。經綜合評估,給予單個育才主體累計不超過2000萬元的獎勵。
12、鼓勵引進科技創新創業領軍團隊。鼓勵優秀的科創人才和團隊來黃浦創業。支持科技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主體引進國內外高端技術人才團隊。經綜合評估,給予單個引才主體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
三、保障措施
(一)每年由區科委適時發布扶持項目申報通知及申報指南,明確申報要求、申報時間、受理地點等具體信息。申報單位、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區科委負責扶持項目申報受理,并組成由區相關部門參加的評審小組,共同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認定,報區政府批準。
(三)資金來源為區級財政資金。
四、附則
(一)本辦法由區科委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