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培育壯大農副食品加工業行動方案(2025—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培育壯大農副食品加工業
行動方案(2025—2027年)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一屆八次全會、九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充分發揮農牧業優勢,針對原糧活畜外流、精深加工不足等突出問題,在“糧頭食尾”、“畜頭肉尾”、“農頭工尾”上下功夫,加快培育壯大我區農副食品加工業,推動農牧業規模化、產業化、品牌化和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7年,全區農副食品加工業規模進一步壯大,產業布局和結構持續優化,新培育年銷售收入超10億元的農副食品加工企業5家以上、超億元企業20家以上,農副食品品牌影響力顯著增強、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力爭農副食品加工企業銷售收入新增700億元,年銷售收入達到4800億元以上。
二、區域布局及主攻品類
統籌揚優勢和補短板,依托產業發展基礎和市場消費趨勢,集中資源力量支持重點園區和企業,進一步優化區域布局,主攻發展乳制品、牛羊肉制品、玉米制品、馬鈴薯制品、大豆制品、米面油糖及雜糧制品、葵花籽等休閑方便食品、調味制品、特色保健產品、酒類產品等10個品類。
(一)乳制品。加強黃河、嫩江、西遼河流域和呼倫貝爾、錫林郭勒草原5大奶源基地建設,依托奶源優勢,繼續做大做強液態奶產業。針對產品結構不優、市場拓展較慢的問題,支持加工企業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和產業提檔升級,推動奶酪、乳清、乳鐵蛋白、特醫食品等乳制品精深加工項目建設,支持中小乳制品加工企業走“專精特新”道路,推動地方特色乳制品企業、小型生產作坊入駐農副食品加工園區,鼓勵有條件的奶牛養殖場就地加工、就近配送,促進養殖加工一體化發展。積極發展馬奶、羊奶、駝奶等乳制品。
(二)牛羊肉制品。以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巴彥淖爾市等盟市為重點,依托原料優勢,針對活畜外流、加工企業低端同質競爭、精深加工不足、科技支撐不夠的問題,支持加工企業通過出資購買、控股、合并等方式整合重組,積極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品創新,加快延鏈補鏈強鏈,重點發展牛、羊精細分割肉制品和醬鹵熏烤肉等熟食制品、預制菜,開發羊皮筋、羊皮膠原蛋白、骨質明膠、血紅素、生物活性肽等皮、骨、血、內臟等副產物高值化系列食品。
(三)玉米制品。以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巴彥淖爾市等盟市為重點,依托原料優勢,持續擴大味精、淀粉、玉米胚芽油、鮮食玉米、飼料等產品市場份額。針對高端產品少、精深加工產能不足的問題,支持加工企業加快科技研發和產品創新,重點發展黃原膠、小眾氨基酸、原料藥、生物化工等高科技含量產品。
(四)馬鈴薯制品。以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等盟市為重點,針對高附加值產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產業增值效益發揮不充分的問題,在主產區鞏固提升精淀粉、全粉等精深加工優勢,鼓勵加工企業新建、改擴建變性淀粉等精深加工生產線,重點發展薯條、薯片、薯餅、方便粉絲、預制菜、地域特色主食產品、烘焙糕點等產品,開發膳食纖維、果膠、馬鈴薯蛋白等高附加值產品。
(五)大豆制品。以呼倫貝爾市、興安盟、赤峰市等盟市為重點,依托原料優勢和品種特點,針對加工企業規模小、精深加工不足的問題,充分盤活現有大豆油加工產能,重點支持素肉、蛋白類產品加工,發展大豆肽粉、大豆多糖、休閑豆干、腐乳、腐竹、豆粉等產品,培育呼倫貝爾大豆等區域公用品牌。
(六)米面油糖及雜糧制品。以赤峰市、巴彥淖爾市、興安盟、通遼市、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呼倫貝爾市、包頭市等盟市為重點,依托產地優勢,針對加工方式落后、產品單一、技術設備水平低的問題,支持加工企業技術創新和設備更新,重點發展大米、小米、面粉、向日葵油、亞麻籽油、方糖、綿白糖、白砂糖和燕麥米、燕麥片、蕎麥、藜麥米等雜糧制品,突出培育興安盟大米、巴彥淖爾小麥、河套向日葵、敖漢小米、烏蘭察布燕麥、庫倫蕎麥等區域公用品牌。
(七)葵花籽等休閑方便食品。以巴彥淖爾市、通遼市、烏蘭察布市、包頭市、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赤峰市等盟市為重點,發揮向日葵、牛肉、果蔬等資源優勢,針對技術裝備水平低、產品類別少的問題,支持加工企業開展產品研發、技術創新、設備更新,重點發展瓜子(葵花籽、南瓜籽、葫蘆籽等)、牛肉干、果蔬脆片、果干、速凍燒麥等產品,新培育一批休閑方便食品和知名品牌。
(八)調味制品。以呼和浩特市、巴彥淖爾市、包頭市、興安盟等盟市為重點,依托產業發展基礎,針對技術創新不夠、品牌認知度低的問題,支持加工企業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通過提取、酶解、發酵等技術,開發滋補性湯底等新產品,重點發展火鍋底料蘸料、芝麻醬、番茄醬、辣椒醬、醬油、食醋、香油等產品,利用新媒體打造企業品牌IP。
(九)特色保健產品。以鄂爾多斯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巴彥淖爾市、包頭市等盟市為重點,針對產業起步晚、基礎薄弱、研發能力不足的問題,支持招商引資重點項目落地,開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重點發展螺旋藻、肉蓯蓉、黃芪、枸杞、桔梗保健產品和蛋白肽、膠原蛋白、沙棘油等產品,培育鄂托克螺旋藻、阿拉善肉蓯蓉等區域公用品牌。
(十)酒類產品。以巴彥淖爾市、通遼市、錫林郭勒盟、赤峰市、烏海市等盟市為重點,針對知名酒企和品牌少、市場拓展不足的問題,圍繞白酒、啤酒、葡萄酒、馬奶酒、乳清酒等產品,支持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加大品牌宣傳和市場營銷力度,培育幾家叫得響、賣得好的知名酒企。
三、重點任務
(一)引進培育經營主體和延伸產業鏈條
1.強化招商引資。圍繞原糧活畜外流主要品種、農副食品加工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鏈上下游缺口,強化地區協同,合理確定招商目標,主動對接國內外優勢企業,爭取落地一批農副食品精深加工、包裝設計、品牌建設、營銷貿易等好項目,避免同質化競爭。(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
2.培育壯大加工企業。落實好《關于支持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內政辦發〔2024〕61號),通過貸款貼息、獎勵等方式支持加工企業發展壯大。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領作用,引導加工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擴大經營規模,發展中央廚房、直供直銷等業態。培育壯大龍頭企業隊伍,爭取新認定以農副食品加工為主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10家以上、自治區重點龍頭企業20家以上,新培育農副食品領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家以上。(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3.發揮鏈主企業帶動作用。每個品類遴選5家左右鏈主企業,自治區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聯合盟市建立包聯機制,實行廳級干部“一對一”聯系服務,積極幫助鏈主企業解難題、拓市場、找訂單。強化鏈主企業與農牧業中小企業協同發展,支持開展數字化轉型和品牌塑造,加快培育領軍企業,帶動產業鏈做大做強。(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
(二)加強科技創新和園區基地建設
1.加快農副食品加工研發創新。健全完善農副食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通過科技計劃項目,布局開展農副食品加工工藝、產品研發、包裝設計等關鍵技術研究,促進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支持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加強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推廣應用,促進設備更新、工藝升級、數字賦能、管理創新。建立人才資源庫、企業技術難題庫和技術需求清單,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研發攻關。圍繞我區重點品類、主打產品,通過“蒙科聚”創新驅動平臺,向全國征集技術成果和產品設計并組織發布推介,讓更多新產品、新技術在我區轉化應用。(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2.支持園區建設。依托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等項目,發揮產糧大縣、畜牧大縣優勢,支持旗縣(市、區)建設集原料、加工、物流、科技、品牌于一體的農副食品加工園區,發展主食加工、中央廚房、凈菜配送、觀光工廠等業態,集成推廣加工減損增效技術裝備。利用自治區工業園區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農副食品加工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加工企業、科研院所、檢測機構和配套資源向園區集聚。加快完善包裝設計、冷鏈物流、信息系統、檢驗檢測、殺菌保鮮等生產性服務業配套,重點打造產值10億元以上的農副食品加工園區,促進農副食品加工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農牧廳)
3.提升原料保障能力。聚焦農畜產品優勢產區,發展規模化種植養殖,合理布局加工產能,提升分級包裝、儲藏保鮮、預冷烘干等水平,提高原料就地加工轉化能力。支持推廣應用加工型專用作物品種和專用畜種,提高標準化生產和加工水平。促進原料產區、企業主體和消費市場進一步銜接,鼓勵農副食品加工企業自建標準化生產基地,通過訂單生產等方式,與合作社、家庭農牧場、農牧民等形成穩定的協作關系。(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
(三)強化品牌培育和營銷推廣
1.強化產品營銷。推動我區優質農副食品入駐大型連鎖品牌超市,支持線上線下營銷網點和電商直播基地建設,在全國重點農副食品批發市場和主要交通樞紐建設品牌旗艦店。支持設立發貨集中倉、前置綜合倉,推動農副食品在長三角、珠三角等主要消費地區上市銷售。用好京蒙協作平臺,通過專業性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品鑒會、包裝設計大賽等,推廣我區特色農副食品,提高市場占有率。深入研究消費者行為和市場變化趨勢,加強產品研發設計,細分賽道,找準小切口,打造一批“爆品”、“爆款”、“爆點”。鼓勵企業通過在珠三角租賃或建設肉牛屠宰加工生產線、冷鏈物流等形式,提高鮮肉市場占有率。(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商務廳)
2.擴大品牌影響力。持續推進農牧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落實好自治區做優做強農牧業品牌各項措施,聚焦“生態內蒙古 綠色好味道”,依托權威媒體和農推官隊伍,加大品牌宣傳力度。支持企業積極開展“蒙”字標認證,支持企業申請綠色、有機認證。打造奶酪、燒麥、牛肉干、牛羊雜、薯條薯片、番茄汁等“蒙”字標爆品,創制經典“伴手禮”產品。推動“蒙”字標食品進商超、進高鐵、進機場。(責任單位:自治區農牧廳、市場監管局、商務廳)
3.支持農副食品出口。強化部門聯動,主動對接農副食品加工企業訴求,整合力量做好服務。加快辦理農副食品出口手續,縮短證照辦理時間,盡快形成訂單并擴大出口規模。利用國際性展銷會、展覽會等,幫助農副食品出口企業對接貿易資源,支持企業談客戶、抓訂單、拓市場。(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外事辦、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貿促會,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四)嚴格食品安全監管
1.提高農副食品加工標準化水平。突出應用導向,圍繞加工原料、技術裝備、操作規程、產品流通等全產業鏈,鼓勵農副食品加工企業積極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修訂。引導農副食品加工企業按標生產,促進加工技術標準化、裝備智能化、過程綠色化、產品營養化。實行農副食品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鼓勵企業直接登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承諾,強化食品標準事后管理。(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
2.加強全鏈條安全管控。建立農畜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實現生產記錄可查詢、產品流向可追蹤、責任可明晰。督促農副食品加工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產品出廠合格。引導企業開展工業企業誠信管理、質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體系認證。加大食品監管執法檢查力度,提升農副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農牧廳)
(五)優化金融財稅服務
1.強化貸款融資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創新金融產品,延長貸款期限,提高金融服務精準度,支持農副食品加工企業季節性、集中性原料收購。引導金融機構開展農副食品加工企業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質押貸款業務。強化政策性農牧業融資擔保機構功能,落實年擔保費率不高于0.6%和擔保規模放大倍數雙項考核指標要求,為從事農副食品加工的適度規模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實施企業上市“天駿計劃”,培育推動符合條件的農副食品加工企業改制上市,積極主動利用資本市場發展。(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內蒙古金融監管局、自治區地方金融管理局、內蒙古農牧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完善保險政策體系。因地制宜開展優勢特色農畜產品保險。健全完善地方優勢特色農畜產品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制度,鼓勵盟市、旗縣(市、區)和自治區級單位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畜產品保險,在綜合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績效評價結果、試點開展成效等因素的基礎上,適時將產業支撐效果較好的險種納入自治區財政補貼范圍。鼓勵金融機構探索推出契合農副食品加工業的商業保險品種,創新推廣成本保險、質量保險、貨物運輸保險、保險+期貨等系列服務和組合產品,為農副食品加工企業提供風險保障。(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農牧廳、林草局,內蒙古金融監管局)
3.優化財稅支持舉措。統籌使用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支持農副食品加工業發展壯大。落實農副食品加工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農副食品加工企業購進農畜產品可按規定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環境保護稅按應稅污染物的排放量核算。依法對確有困難的農副食品加工企業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牧廳,內蒙古稅務局)
四、健全完善工作推進機制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專題研究部署,相關旗縣(市、區)要結合實際明確重點發展品類和產品,并抓好任務落實。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強化農副食品加工企業審批辦證服務,縮短辦理時間。實施好政策落地工程,做好現有政策宣傳解讀,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加大助企幫扶力度,用好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解決企業合理訴求,增強發展信心和競爭力。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精準指導、統籌調度、跟蹤問效,上下協同推動農副食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對培育壯大農副食品加工業進行年度評價,重點評價基層樹立全產業鏈發展意識、結合實際采取有力措施、推動加工營銷取得成效等情況,并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對評價靠前的地區在安排農牧領域項目資金時予以傾斜。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已實施支持農副食品加工政策清單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已實施支持農副食品加工政策清單
一、支持產業融合發展政策
1.支持產業融合發展。依托國家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支持農副食品加工企業下沉縣域,在主產區布局加工產能,提高農畜產品就地加工轉化能力。(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支持政策,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負責)
二、支持園區發展政策
2.支持食品加工領域綠色園區創建。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自治區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內政發〔2024〕6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三、支持農副食品加工企業發展政策
3.扶持現有企業做大做強。對2024年(含)以后通過兼并重組、擴規提產等方式實現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億元以上的農畜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從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借入流動資金、科技研發資金,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超過2%的利率,給予每年不超過200萬元貼息支持,鼓勵其認定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和自治區農牧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對新認定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獎勵。(內政辦發〔2024〕61號,自治區農牧廳負責)
4.大力培育精深加工企業。鼓勵地方統籌鄉村振興相關資金,支持農畜產品精深加工,并完善聯農帶農機制。對新注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億元以上的農畜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從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借入流動資金、科技研發資金,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超過2%的利率,給予每年不超過200萬元貼息支持。(內政辦發〔2024〕61號,自治區農牧廳負責)
5.促進精深加工優化升級。對2024年以后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6億元,從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借入新建和升級改造的農畜產品精深加工項目貸款的企業,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超過2%的利率,給予每年不超過300萬元貼息支持。(內政辦發〔2024〕61號,自治區農牧廳負責)
6.推進預制菜產業發展。每年對評選出自治區預制菜領航企業、線上銷售、特色品牌各十強的企業,銷售額較上一年每新增100萬元獎勵2萬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重復獎勵。(內政辦發〔2024〕61號,自治區農牧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創新市場營銷模式。為獲得“蒙”字標認證的企業給予認證和檢驗檢測費用獎補。2024年全額獎補綠色食品、有機農畜產品認證產量達到1000噸以上的企業認證費用,具體標準依據上一年度認證產量確定。(內政辦發〔2024〕61號,自治區農牧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支持農副食品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對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且已完工的制造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按照更新改造設備和軟件投資的20%、單個項目不超過500萬元給予補助。(自治區政策,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9.支持中小農副食品加工企業發展。對自治區首次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自治區政策,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0.支持乳制品加工企業發展精深加工,對新建或改擴建生產原制奶酪、乳清、乳鐵蛋白等精深加工的企業,按照設備投資總額的10%給予最高5000萬元補貼。(內政辦發〔2023〕58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1.鼓勵地方特色乳制品產業提檔升級,對小型生產作坊升級成乳制品加工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小型生產作坊和加工企業向食品園區集中,實現規模經營、統一管理。對地方特色乳制品小型生產作坊入園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加工企業入園一次性獎勵50萬元。(內政辦發〔2023〕58號,自治區農牧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支持乳制品加工企業提高奶酪生產能力,對乳制品加工企業使用生鮮乳加工原制奶酪,以上一年度使用生鮮乳加工原制奶酪量為基數,每增加1噸補貼2000元。(內政辦發〔2023〕58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3.支持乳制品加工企業擴大加工量,以上一年度生鮮乳加工量為基數,每增加1噸補貼200元,自治區、盟市各承擔50%。(內政辦發〔2023〕58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4.支持馬鈴薯加工訂單補貼。對自治區馬鈴薯企業與區內種植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對標準化種植且形成有效訂單的,給予收購主體20元/噸的補貼。(內政辦發〔2023〕55號,自治區農牧廳負責)
四、支持企業科技研發政策
15.支持農副食品加工企業發展工業設計。對新認定為國家級、自治區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研發經費獎補。(內政發〔2024〕6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6.健全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機制,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研發經費獎勵支持。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對服務績效突出的特派員予以獎勵。(內科發〔2024〕80號,自治區科技廳負責)
五、支持企業稅收政策
17.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至2025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內黨發〔2022〕24號,內蒙古稅務局負責)
18.支持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內蒙古稅務局負責〕
19.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內蒙古稅務局負責)
20.各地依法對確有困難的農副食品加工企業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申請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必須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主營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列明的鼓勵類行業,且納稅人連續三年(含)以上虧損;從事社會公益事業或承擔政府任務,導致納稅人連續三年(含)以上虧損;承擔政府任務,是指納稅人根據政府指令性要求,向政府或社會提供服務,但取得的財政撥款、政府補助等各項收入低于其付出的成本;屬于自治區人民政府明確扶持的困難性行業,且納稅人連續三年(含)以上虧損的企業。〔《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內蒙古稅務局負責〕
以上政策清單均通過相關文件予以明確,對應文件如有調整,以最新的調整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