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
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要求,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助力國內大循環、國內國際雙循環,制定本措施。
一、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適時推動出臺《貴州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我省實施《條例》情況進行定期梳理評估,不斷強優補弱、建制提質,著力構建公正有序的法治環境、清晰透明的市場環境和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省司法廳;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
二、開展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專項改革
根據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按照“一網、一窗、一次辦成”要求,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深入推進數據共享與融合,著力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和降成本,推動業務辦理全流程革命性再造,讓企業辦事更高效便捷,打造“服務和效率高于周邊、成本和負擔低于周邊”的營商環境新高地。(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主要舉措涉及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開展第三方營商環境專項評估
做好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我省地級城市和國家級新區的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持續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省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和88個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開展營商環境考核評估。(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主要舉措涉及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構建常態化服務市場主體機制
打造“貴人服務”營商環境品牌,樹立“以人為貴”理念,探索建立網格化服務市場主體模式,設立網格服務專員,在企業開辦、融資信貸、糾紛解決等方面主動服務、靠前服務,切實做到“有難必幫、有求必應、無事不擾”。進一步暢通省長直通車、省長信箱、全省963555投資投訴熱線等市場主體維權渠道,確保企業訴求限時回應、及時解決。(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五、完善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制度
持續聘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商協會代表、新聞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優化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結構,加強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培訓,大力支持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對營商環境“揭短”“挑刺”,實現對政務環境、市場環境和法治環境全方位監督。(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六、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強化企業用地、用房、用工、用電、用水、用氣、物流、稅費、融資等資源要素向園區傾斜,引導企業向園區集聚,切實降低企業要素成本。加強政府產業基金對金融機構的引導,積極引進私募股權投資等,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搭建“政企金”對接平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七、推動惠企政策兌現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設立惠企政策服務專窗,并根據企業所屬行業、規模等主動精準推送,鼓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立全省統一的惠企政策申報系統,統一入口、一鍵申報、后臺分送辦理,逐步實現惠企政策“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八、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機制
省產業大招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產業大招商和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日常事務工作。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目標任務總牽頭部門負責建立“省直部門+市縣”的工作機制,采取“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的方式推動任務落實。省政府督查部門要專項督查營商環境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省政府督查一、二室,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主要舉措總牽頭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九、深入實施產業大招商
堅持“省帶頭、市推動、縣落實”招商工作機制,持續建立完善“兩圖”“兩庫”“兩池”(即產業鏈全景圖、現狀圖,客商庫、項目庫,人才池、資金池)基礎工作。以“東部企業+貴州資源、東部市場+貴州產品、東部總部+貴州基地、東部研發+貴州制造”為重點,聚焦重點產業和壩區、園區、數區、城區、景區“五區”,深入實施產業鏈招商、園區招商、駐點招商和環境招商。省產業大招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強對重大產業項目的協調和調度,推動重大產業招商項目早開工、早投產。(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